□河南广电大象新闻记者 朱圣宇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听新闻·护河湖
7月11日,据河南广播电视台新闻广播《河南新闻联播》报道,记者11日从河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河南省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河南省水利厅首次联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组织开展为期6个月的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打击15种违法犯罪行为,保障河湖安澜。
本次专项执法行动自6月至11月,将依法打击侵占河湖、妨碍行洪安全、破坏水工程、非法取水等领域的水事违法犯罪行为,立案查处并曝光一批典型违法案件,维护河湖管理秩序。
河南省水利厅副厅长郭伟介绍,本次专项行动的主要任务是:重点打击影响防洪安全、破坏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河道非法采砂以及影响水利工程安全等四个重点领域的15种违法犯罪行为。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庞景玉表示,行动中,法院将充分发挥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优势、部门间沟通协调机制作用和典型案例的示范效应,用最严法治守护河湖生态安全。“坚决让严重污染破坏河湖生态者受到刑事处罚,依法追究侵害河湖生态者的民事责任。通过不定期开展座谈、疑难问题研讨、联合调研等,加强各部门间信息交流,及时解决执法中遇到的突出问题。有效解决以罚代刑、违法免刑免罚等问题。”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田凯介绍,检察院将突出办案重点,持续监督,跟踪问效,积极融入河湖安全治理一盘棋,做好涉水领域法律监督工作,助力推动全省河湖面貌持续改善。“注重通过跨省际区划协作,帮助解决‘多头管’‘交叉管’‘无人管’等流域治理难题。积极推广‘益心为公’志愿者检察云平台,依靠公众力量发现和解决公益损害问题。”
河南省公安厅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总队总队长尹向东说,公安系统将聚焦破坏河湖生态环境违法犯罪,严打涉河湖犯罪,积极参与联合专项整治工作,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提升打击合力。
“综合运用步巡、车巡、船艇巡、视频巡等多种方式,强化重点时段巡防和重点水域联防联控联治,为我省安全度汛提供有效保障。同时,依法查处妨害公务、阻碍执行职务等违法行为。”尹向东介绍。
河南省司法厅二级巡视员汪奇志介绍,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指导行使水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执法机构围绕重点任务领域查处水事违法案件,联合开展行政执法监督。
社会公众可通过水利部12314监督举报电话、水利部监督举报服务平台网站和河南省水利厅监督举报电话(0371-65571733)等渠道进行监督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