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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子女投靠入户条件
在本市有合法产权自有住房的中山户籍人员,其在我市居住生活的非本市户籍配偶、子女、父母,可申请投靠。
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放宽至成年在校就读未婚学生。
办理投靠入户注意事项
1、业务办理由本人办理。本人确实无法亲自办理的,可委托直系亲属代办,但应出具有效委托书、提供委托人和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产生的法律纠纷(后果)由委托人、被委托人自行承担。
2、户口簿能体现亲子关系的,无需提交《出生医学证明》或《收养证》或亲子关系证明。成年在校就读未婚子女未达到国家法定结婚年龄的,无需提供未婚声明。
3、为避免申请人来回奔波,建议申请人在办理落户手续时提交《广东(中山)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回执》,公安机关可一并办理新户籍地址的居民身份证。办理居民身份证件需采集指纹、窗口现场拍摄受理照片,不可代办。
2、户口簿能体现亲子关系的,无需提交《出生医学证明》或《收养证》或亲子关系证明。成年在校就读未婚子女未达到国家法定结婚年龄的,无需提供未婚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