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称:未告知收费侵犯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
“餐巾纸怎么还收费呀?”8月13日,市民周先生在某餐馆用餐,结账时发现多了一笔2元的餐巾纸费用。周先生表示,他当时直接支付了费用,但感觉提供餐巾纸应为餐馆的基础服务。周先生随后致电本报“新闻110”民生热线,希望提醒更多消费者在使用餐巾纸时注意提前询问是否需要支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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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餐厅的餐巾纸需要额外收费
8月14日、15日,记者走访了我市多家餐馆发现,有不少餐厅提供的餐巾纸都是收费的,且记者未询问之前,服务人员没有主动告知餐巾纸是否收费,而是在餐巾纸盒上标着收费标准为2元或3元。
在桥东区滨河北路一家餐馆,记者注意到餐巾纸的外包装盒的一侧有“有偿使用:2元”字样的提示。服务人员表示,该店菜品价格亲民,餐巾纸的费用不含于餐费中。故自该店开业以来,餐巾纸一直都是收费的,但对收费餐巾纸的使用,消费者是可以选择的,如果不使用是不用付费的。
在位于桥西区坝岗路的一家餐馆,餐巾纸同样收费2元,收费的还有消毒餐具。服务人员表示,消费者可自由选择是否使用收费餐巾纸,但消毒餐具一般是需要付费的。
在位于经开区胜利中路的一家餐馆,服务人员表示,大部分消费者都有使用餐巾纸的需求,一般餐馆提供的免费餐巾纸质量较差,质量好的收费餐巾纸是根据部分消费者的实际需求增设的,为3元一盒。
部分消费者对餐巾纸收费有疑义
市民周先生认为,餐饮经营者向消费者免费提供普通餐巾纸属于商业惯例,餐饮消费者大都有使用餐巾纸的需求,普通餐巾纸是餐饮消费的基本耗材,理应包含在餐饮综合服务之中。对于餐巾纸免费,消费者往往有心理预期,对于付费餐巾纸则缺乏心理准备。周先生表示,实际上,他也能够理解餐馆的做法,以成本考量、从环保出发,对提供餐巾纸进行收费。
在滨河北路一家餐馆用餐的刘先生说:“收费餐巾纸早已不是新鲜事物。桌面上摆放着的未拆封的整盒餐巾纸,上面标注着价格,就知道是收费的了。一包餐巾纸2元钱,虽然看起来价格不高,可问题在于有时候这个消费不是顾客知情消费。由于金额不大,不少消费者碍于面子或怕麻烦,不情愿地选择买单。”
受访者普遍表示,尽管法律并未明确禁止餐饮经营者对餐巾纸单独收费,但他们普遍认为,餐饮经营者应免费提供适量的普通餐巾纸。
律师称消费者享有知情权选择权
河北国器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刘艳霞表示,这些收费行为如果事先告知顾客,并让顾客自由选择,就是合理合法的,反之就是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的原则,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且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如果在就餐过程中,店家没有提前告知消费者餐巾需要收费,让消费者在无从选择的情况下有偿使用,这种行为则属于典型的“义务转嫁”,涉嫌损害消费者的选择权;而消费者在此过程中不管出于什么样的原因,一旦被迫接受额外收费,则是自己的公平交易权受到了侵害。
她提醒消费者,要增强防范意识,在消费之前多问问,刻意打听打听餐巾纸等服务是否收费以及收费的范围、方式、标准等,根据所掌握的信息行使消费选择权。如果消费者与经营者难以沟通协商,就应该在留存相关证据的基础上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者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也可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维权。
(记者 陈嘉)
编辑:苏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