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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遂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遂宁市生产安全事故和重大事故隐患复盘暨警示教育工作制度》(以下简称《制度》)。
《制度》进一步细化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复盘暨警示教育工作要求。凡市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2人及以上重伤或有人员死亡的;市内发生没有人员伤亡生产的安全事故,但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等四种情形,均要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和重大事故隐患复盘暨警示教育工作,工作结束后应当形成复盘报告,组织在全市范围内学习借鉴。
《制度》进一步明确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和行业监管部门工作职责。市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由所在地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组织属地有关行业部门、企事业单位就重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产生原因、存在问题等开展复盘暨警示教育工作。此外,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的由市安办提级组织复盘。市外发生重大或者有影响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市安办或事故所属市级行业部门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按照制度要求开展事故复盘暨警示教育工作。
据遂宁市安办负责人介绍,该《制度》出台,旨在进一步提升企业生产安全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以及行业部门的监管能力,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坚决遏制同类事故和同类安全隐患反复发生,以高水平安全服务遂宁经济高质量发展。
(全媒体记者 贺建平)